- 国妇工发〔2017〕17号
- 关于复核、补报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残疾子女补助信息的通知
来源:紫光阁网
2017年05月22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妇女组织: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困难职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女职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将于“六一”节期间继续对有残疾子女的干部职工家庭进行帮扶。
帮扶工作将在去年调查统计的基础上进行。请各部门妇女组织对照去年的干部职工残疾子女帮扶名单,对本部门干部职工残疾子女情况进行复核(复核表另附)。
已列入复核名单的家庭无需再提交申报材料。新申报家庭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帮扶范围
凡工会关系隶属于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的部门在职干部职工的子女(无年龄限制);夫妻双方均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的,只一方享受补助。
二、帮扶条件
职工子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有残疾人证。
2.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导致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方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的。
三、帮扶标准
1.有残疾证的,每人补助2000元。
2.无残疾证的,每人补助1000元。
四、申报材料
(一)《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残疾子女补助申请表》(附件)。
(二)医院诊断书、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情况复核表、申报材料请于5月26日之前交换至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办公室。补助金将通过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帐户,于“六一”前后直接下拨给部门工会。
联 系 人:杜娟娟 卞晓敏
联系电话:68850809 68850695
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女职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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