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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来源:      2016年03月22日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然而,过去一个时期,在管党治党的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中央八项规定为肇始,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以反腐倡廉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成效明显。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鲜明的特征,也是最大的亮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3年多来从严治党的实践已经试出了人心向背,我们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扛起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巡视发现,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薄,把经济建设和党的领导割裂开来,对管党治党心不在焉;有的只抓权力,不抓监督,平时对干部放任自流,出了事就把责任推给纪委;有的原则性不强,对歪风邪气不抵制不斗争,一味遮丑护短,甚至为违纪违法者说情开脱;有的地方党委不抓总、不统筹,党的建设部门化,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坚决加以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各级党组织都要肩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的现象。坚持责任倒逼,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

  崇尚信仰高线。党员干部只有补足精神上的“钙”,把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坚持住了,才会正气充盈、邪气不侵。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公开场合大谈坚定理想信念,背地里不敬苍生敬鬼神,笃信风水、迷信“大师”。大量事实表明,一些党员干部栽跟头,往往是栽在德行上,栽在做人上。对共产党人来说,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就会在“围猎”中被人捕获。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又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立根固本、补钙壮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首先是要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关键是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要关注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表现,也要注意他们的生活作风和情趣,发现问题及时引导改正。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办法,既重能力又重品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使品德端正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严守纪律底线。纪律是党的生命,是管党治党的重器。大量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多年来,党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一直在抓,但还是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长一茬,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纪律和规矩没有解决好,或者制定失之于宽,出现牛栏关猫,产生“破窗效应”;或者执行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导致纪律和规矩形同虚设,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党员干部从不适应到适应,由被动到主动,着力校准思想之标,匡正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狠抓纪律执行,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无条件、执行纪律无例外、查处违纪无禁区,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知边界、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持续高压惩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效,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对此,要有足够自信,坚定决心,增强信心。同时,要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有人心存侥幸,卖官帽、批土地、抢项目、收红包,变着花样收钱敛财;有的欺瞒组织、对抗组织,藏匿赃款赃物,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企图逃避党纪国法惩处。很多问题还停留在“不敢”上,没有形成真正的自觉。“四风”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仍在变换花样、“穿着马甲”行走于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保持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坚决抓到底的政治定力,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突出重点,防止带病提拔,特别是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夯实基层堡垒。夯实基层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必须看到,有些干部得过且过,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在一些地方,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量大面广。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苍蝇”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体全覆盖,就是说全党同志、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担当起从严治党的责任,都要为从严治党作出努力。离开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主动参与和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就不可能得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重视基层、强基固本,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对基层党组织来说,抓好党建工作更是本职和主业,要把注意力和着力点聚焦到党建工作上来,决不能荒了自己的“责任田”。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要抓好县委这个关键,特别是要强化县委书记的责任担当,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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